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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民国时期(1912--1949年)的山东政区

1920年济南城南门城墙。济南城因利用地势截大明湖而建,故以四门不对称为旧时济南人所乐道。
民国二年(1913年)二月,民国政府公布《划一地方现行各县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》,各省一律实行省道县三级制。山东设岱北、岱南、济西、胶东4个道,共辖107个县。民国三年六月,又将岱北道改为济南道,岱南道改为济宁道,济西道改为东临道,其他未变。
济南道驻历城,辖27县:历城县、济阳县、惠民县、阳信县、无棣县(原名海丰县)沾化县、蒲台县、利津县、青城县、邹平县、章丘县、博兴县、桓台县(原名新城县)、高苑县、博山县、淄川县、长山县、莱芜县、泰安县、新泰县、长清县、齐河县、齐东县、肥城县、商河县、乐陵县、滨县。
济宁道驻滋阳(后迁济宁县),辖25县:滋阳县、济宁县、宁阳县、曲阜县、泗水县、鱼台县、金乡县、嘉祥县、汶上县、兰山县(后改临沂县)、沂水县、郯城县、蒙阴县、荷泽县、郓城县、巨野县、成武县、定陶县、单县、滕县、邹县、莒县、费县、峄县、曹县。
东临道驻聊城,辖29县:聊城县、堂邑县、高唐县、茌平县、博平县、东阿县、阳谷县、寿张县、清平县、馆陶县、朝城县、观城县、德平县、临邑县、平原县、禹城县、夏津县、临清县、武城县、东平县、平阴县、邱县、陵县、范县、恩县、德县、莘县、冠县、濮县。
胶东道驻福山,辖26县:福山县、牟平县、文登县、荣城县、海阳县、莱阳县、栖霞县、招远县、蓬莱县、平度县、即墨县、高密县、诸城县、临朐县、益都县、寿光县、昌乐县、安邱县、昌邑县、临淄县、广饶县、日照县、掖县、黄县、胶县、潍县。
民国十四年(1925年),山东改为11道,即济南道(辖10县)、东昌道(辖12县)、泰安道(辖7县)、武定道(辖10县)、德临道(辖10县)、淄清道(辖9县)、莱胶道(辖9县)、东海道(辖10县)、兖济道(辖12县)、琅琊道(辖7县)、曹濮道(辖11县),县的总数没变。

民国后期的济南城
1928年,山东省撤消道这一级,省直辖107个县。提高省政府驻地也由济南迁至泰安。
1929年4月,青岛被列为特别市,直属行政院。7月,分出历城县县城和城外商埠及其四邻设立济南市(普通市),省政府又迁回济南。10月,国民政府收回威海卫,设立威海卫行政区,直属行政院。
民国二十一年(1932年),国民政府办法《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暂行条例》,规定省以下设行政督察员专署,作为省政府的派出机构。1936年1月,山东全省被划分为12个行政督察区,先后设立济宁、菏泽、临沂、临清、惠民、聊城、牟平等7个行政督察专员公署,辖69县。其余地区未设专员公署,仍直隶于省政府管辖。济南市、烟台特区直隶山东省民政厅管辖。
“七七事变”后,国民党山东省政府迁离济南,流亡在外。1938年--1942年,国民政府先后将山东划分为鲁西、鲁北、胶东3个行署区和17个行政督察区,辖107县。1945年(民国34年)10月,国民党山东政府撤消鲁西、鲁北、胶东3个行署区,设立鲁北、鲁西北、鲁西、鲁南、鲁中、鲁东6个省政府办事处,分别统辖17个行政督察专员公署。并设立利广沾棣垦区、临冠丘特区,改烟台特区为烟台行政区。1946年,国民党政府又将济南、烟台划为省辖市。1947年撤消了6个省政府办事处,设立鲁东、鲁西两个行署。9月成立龙口市。由于当时正处于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人民革命战略进攻阶段,国民党山东省政府实际控制区很少,是年底,仅控制烟台、济南、龙口3市及滋阳、曲阜、泗水、邹县、滕县、济宁、郯城、临沂、长清、历城、潍县、昌乐、章丘、齐东、金乡、即墨、菏泽等17个县。1948年上半年,撤消鲁东、鲁西两个行政行署,17个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因失去辖地而溃散。同年9月,济南解放,国民党山东省政府垮台。

民国初年,济南城繁华街景
革命战争时期山东根据地行政区划
1938年--1946年
山东抗日根据地辖区,省级行政领导机构为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
1938年--1940年
山东抗日根据地成立了2个行政主任公署(清河、鲁西)、14个专员公署[北海专员公署(1940年2月改为行政主任公署)、津南专员公署、清河专员公署、鲁北第二专员公署、鲁北第三专员公署、胶东四大公署(1939年5月,胶东划分东海、西海、南海、北海专员公署)鲁中泰山区行政督察公署、鲁西行政主任公署、鲁南专员公署],管辖70多个县
1941年--1942年
6个行政主任公署:胶东、清河、冀鲁边区、鲁中、鲁南、鲁西(鲁西北7县划归冀南;鲁西南4县划归冀鲁豫边区;1942年原属山东分局领导的湖西划归冀鲁豫边区。)滨海专署(1942年成立,领导滨南、滨北、滨中3个行署)
1942年底--1945年
各行政主任公署改称行政公署(简称行署),专署改称行政督察专署(简称专署),胶东行署:辖东海、西海、南海、北海4专署,共25县和威海卫办事处;鲁中行署:辖泰南、沂蒙、沂山、鲁山、泰山5专署,共23县;清河行署:辖清西专署、清东办事处和10个直属县,共20个县;冀鲁边(1944年1月与清河区合并):辖13直属县和临北办事处;鲁南行署:辖第一、第二、第三3专署,共11县;滨海直属专员公署:辖滨北、滨南、滨中3个行署共11个县(1945年4月专署改为行书,3个所辖行署改称专署)
1945年--1946年
1945年10月,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山东抗日政府作出“关于调整各级政府行政机构及县以下行政区划的指示”,对县级行政区划做了较大的变动。全省5个行政公署,21个专署,1个特区,4个行署辖市,112各县(办事处)。另外,津浦铁路以西诸县分属冀鲁豫边区和晋冀鲁豫边区,鲁西北部分县冀南专署。
1946年上半年,山东解放区的行政区划又做了较大调整。人民解放战争的三年里,由于人民军队的战略、战略进攻和战略决战等不同战略阶段的交替,山东人民政权管辖的行政区域也在不断发生变化。直至1949年6月山东全境解放,山东省人民政府正式将全境进行新的规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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